中国氟硅行业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自主创新、产业竞争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表彰在中国氟硅行业标准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国氟硅行业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共同设立《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有关规则,设立中国氟硅行业标准创新贡献奖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氟硅行业内有关单位开展中国氟硅行业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推荐、评审、奖励等工作。
第三条 中国氟硅行业标准创新贡献奖坚持突出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推动成果转化的方针。中国氟硅行业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氟硅协会”)负责中国氟硅行业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评审,同时负责从获奖项目中择优向国家标准委推荐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第五条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氟硅标委会”)负责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组织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 中国氟硅行业标准创新贡献奖重点奖励团体标准创新和在国际标准制订方面有突破的标准创新,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方面有重大突破的标准创新。奖励范围主要包括创新型标准(含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计量标准〈基准〉、计量检定规程、标准预研技术报告等,下同)和具有创新理论的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