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26 | 栏目:热点资讯 | 人参与讨论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印发《推动行业组织有序承接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1号)、《有机合成工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发[2006]3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氟硅协会于2018年上半年组织开展首期“氟化工专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三级/高级技能)”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协办单位:巨化集团培训中心
(二)培训工种
有机合成工。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培训: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含各省级、地方培训机构颁发的),并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的人员。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并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培训班设置及培训内容
1、培训班设置
首期职业技能培训(有机氟专业)设1个班。
2、培训内容
用氟硅协会指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教材。基础知识部分具体包括:《化学基础》、《化工基础》、《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电器和化工仪表》、《化工安全管理与环保》、《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及法律常识。专业知识部分具体包括:含氟烷烃生产工、含氟烯烃生产工、有机氟残液焚烧工等相关职业(工种)专业技能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