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氟塑料>会展信息>国内会展>
时间:2012-10-14 | 栏目:国内会展 | 人参与讨论
2、报名后,参展单位必须在5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入展览会指定账户。参展费用汇出后,请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展览会办公室,以期确认;未收到传真的报名展位将不予保留; 3、展位安排以“先申请、先优惠、先付款,先安排”为原则,展览会办公室对少量展位的调整持以保留权; 4、开幕前一个月,展览会办公室向所有参展单位提供详细的《参展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