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集团应诉美国对华聚四氟乙烯产品反倾销案
美国时间10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决定,认定来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产品没有对美国企业造成损害,这标志着长达一年多的聚四氟乙烯反倾销案以中方全胜而告终。
尽管美国商务部在初裁、终裁中陆续发布了对中国产品的高税率,中方合理运用WTO规则,坚持开展无损害抗辩工作,巨化集团作为中国氟化工行业龙头企业,积极主导应诉,向国家商务部和五矿商会反映情况,在浙江省商务厅的大力支持下,召开了PTFE行业应对协调会,国内同行达成了“团结一致,共同抗辩”的共识,优选了金诚同达律师团队、聘请了经济学家,积极开展无损害抗辩应诉工作。
最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决定,认定来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产品没有对美国企业造成损害。
“此次胜利是巨化对美应诉反倾销案的第三次重大胜利,也是在中美贸易摩擦较为紧张的情形中取得的。”巨化集团市场部负责人表示,胜利来之不易。一方面维护了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了民族产业,维护了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另一方面增强了行业的影响力、积累了行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实践经验、提升了行业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