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化学公布2013年第四季度和全年业绩(2)
•公司展示了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的一贯承诺,通过已公告的股息和股份回购(7)方案,本季度向股东兑现了超过5.5亿美元的回报额。陶氏的全年股东回报额为18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近30%。
(1).“调整后每股收益”是指扣除“特定项目”影响后的每股收益。这些项目的描述和将每股收益调整为“每股普通股摊薄收益”的调整表见本报告后的补充信息。
(2).EBITDA是指扣除利息、所得税、折旧和摊销额之前的收益(即,“净利润”)。将EBITDA调整为“可供陶氏化学公司普通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亏损)”的调节表放在经营部门表中。
(3).调整后EBITDA是指扣除“特定项目”影响后的EBITDA。
(4).调整后EBITDA利润指扣除作为报告销售额特定项目影响后的EBITDA。
(5).“调整后销售额”指扣除与上一季度撤销投资相关销售额后的“净销售额”。
(6).“债务净额对EBITDA比率”指债务净额除以“调整后EBITDA”的值。债务净额等于债务总额(“应付票据”加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已公告股息等于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每股已公告股息”乘以“摊薄股份总数”。股份回购等于“成本库存股份”的当季变化。
评论
陶氏化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利伟诚(AndrewN.Liveris)表示:
“陶氏化学第四季度和全年业绩是我们为实现整个年度既定目标和承诺而不断努力的成果。2013年,我们继续采取具有陶氏特色的行动,从而使盈利水平、利润率和资本回报率都得到了显著增长。我们的重点是实施规范的、整合的战略,为投资组合设定业务和价值链增长及生产力方面的衡量指标,这些工作在本季度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我们每个运营部门都实现EBITDA增长就是一个最好的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