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集团公司(4)

2013-07-21 王涛 中国氟塑料网
人参与讨论 评论


1998年9月,俄罗斯专家、巨圣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西特里维继1997年12月获首届“西湖友谊奖”后,又被国务院授予“98友谊奖”。
1998年8月,巨化集团公司“巨化牌”商标被浙江省工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1998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其中7200万股于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简称“巨化股份”,证券代码:600160)。800万公司职工股于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8年3月,巨化氟制冷剂替代品——R134a项目经国务院批准立项。
1998年3月,巨化集团公司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199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巨化集团被列入全国120家试点企业集团,拥有外贸权、外经权和外事权。
1996年8月,化工部部长顾秀莲为巨化题词:“发展规模经济,增强巨化实力。
1995年1月,巨化氟化工一期工程通过国家竣工验收,化工部部长顾秀莲、浙江省副省长张启楣等参加了竣工仪式。该工程1991年7月开工,1993年10月投产,是“八五”期间国家氟化学工业特大引进装置工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
1994年5月,巨化集团公司与香港胜明实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巨化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
1994年2月,巨化集团公司与俄罗斯国家应用化学研究院合资经营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举行签字仪式。5月,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筹备处成立。
1994年1月,《巨化报》启用国内统一刊号。
1993年3月,浙江省政府批准建立巨化集团公司管理委员会(董事会)。
1993年1月,国家经贸委和浙江省政府批准组建了科工贸结合、拥有52家单位的巨化集团,并将衢州化学工业公司更名为巨化集团公司,注册资金9.8亿元,作为巨化集团的核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