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产业振兴规划 氟材料等获益
1月14日,钢铁、汽车产业振兴规划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月4日,纺织工业和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也获原则通过,国务院振兴九大产业以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正在逐渐显现。产业调整振兴计划实施时间将从2009年至2011年,3年的实施将使上市公司中各龙头企业迎来更大机遇。
汽车行业
主要措施: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主要影响: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新能源汽车,从长远分析,符合我国节能减排的思路。国家可运用的政策手段也较为灵活,例如购置税按照排量减免、鼓励政府采购小排量汽车、开拓农村市场等等,因此汽车行业应重点关注“行业结构性调整”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钢铁行业
主要措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高炉淘汰标准由300立方米提高到400立方米,淘汰转炉与电炉公称容量由20吨提高到30吨。调整进出口税率,在取消67个税号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基础上,提高部分高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主要影响:钢铁产业振兴计划虽然无法改变目前钢铁行业面临的内外需下降的状态,但是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兼并整合等一系列举措可以缓解经济周期性下行带来的调整压力。国家力保重点企业意图明显,长材类钢铁产品受益于产能淘汰和投资拉动。从长期来看,大型优势钢企将成为钢铁行业的绝对龙头。
纺织行业
主要措施:加大对纺织企业技改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与担保机构优先向纺织企业提供贷款和担保。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