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化工行业呼吁为聚四氟乙烯出口减负

2009-01-16 Teflon 氟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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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3日,记者从巨化集团公司经贸部副部长彭展鸿处获悉,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等部分氟化工骨干企业已联合上书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信息部等政府部门,呼吁将氟化工深加工产品聚四氟乙烯的出口退税率从目前的5%提高到17%。

据了解,由于将聚四氟乙烯纳入“两高一资”产品范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将聚四氟乙烯出口退税率由此前的11%下调至5%。出口退税的下调,使得聚四氟乙烯产品出口受阻,产能过剩现象突出。一些企业被迫降低生产负荷,有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尤其令人担忧的是企业的创新能力减弱,科研开发的积极性受到重创。

山东东岳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王军表示,2008年该公司出口总量比上一年减少15%,2009年预计将减少50%以上。

氟化工企业反映,聚四氟乙烯产品不应属于“两高一资”限制类出口产品范畴。它既不是高污染、高能耗产品,也不属于资源类产品。虽然也以萤石为原料,但作为深加工产品,根据国家发改委40号令《产业政策调整目录(2005年本)》,它应属于鼓励发展的有机硅、有机氟及高性能氟化工产品一类。其产业的进步有利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企业表示,正因为目前萤石、氢氟酸等初级产品大量出口,造成了国内战略资源严重流失,国家更应该支持聚四氟乙烯等深加工产业的技术进步,而现在氟化工的高端市场仍被国外企业占据。目前,国内的需求市场尚在起步和发展中,鼓励和加大出口是氟化工企业加快提升技术水平、发挥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动力。